【疫情】30 [4月1日起,外出/購物限10公里範圍內]

[自4月1日起,外出/採購限於10公里範圍內]
4月14日までの期間、食品、必需品、医薬品、栄養補助食品の購入は、自宅から10キロ圏内のみが対象となります。合理的な理由がない限り、同行も認められません。
需要前往其他地區的人士,必須具備「特殊且具體的理由」,並取得當地附近警局的核准文件。
外出應限於使用運輸服務、購買日用品、藥品及營養補充品,或進行點擊操作、就醫或接受基本服務。
基於行動管制命令的基本服務包括:餐飲、供水、能源、通訊、互聯網、安全與防務、廢棄物與公共清潔管理、污水處理,以及營養補充品。此外,還包括銀行、金融、直銷及配送相關服務。無論基於宗教、體育、休閒或社會文化等任何理由,均不得參加集會。
據悉,違反規定或不服從當局指示者屬違法犯罪,最高可處罰款1,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,或兩者並罰。
持續更新中。
讓我們冷靜下來,共同對抗 COVID-19。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,馬來西亞宣布自 3 月 18 日至 3 月 31 日實施「行動管制令」,該令於 3 月 16 日晚上 10 時(日本時間晚上 11 時)生效。簡而言之,這項措施禁止「外面的人」(外國籍人士)入境,同時禁止「裡面的人」(馬來西亞籍人士)離開(出境)。
參考:【新型冠狀病毒】馬來西亞政府發布行動限制令 | 日本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

